南京市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二十问”(11~15)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16-03-30 14: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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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如何录取?

  答:出现尾数同分时,普通高中统招生由招生学校全部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特长生和职业学校需按排序规则录取。

  排序规则如下: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A多优先)。若评价等级仍然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2.问: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如何招生?

  答: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按核定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进行英语加试的高中,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与英语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进行英语加试的高中,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英语加试在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www.njzb.net)上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日至4日,各校英语加试将于5月中旬进行。

13.问:普通高中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后,还可以增加吗?

  答: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的要求,南京市已于2015年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因此,只有在出现尾数同分的情况下,方可相应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按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调整,增加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0%,在相关批次内由学校自主录取,并不得收取择校费。

  14.问:学校按计划招不满能降分录取吗?

  答:在投档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原则上可在10分内降分投档。有特殊原因需予调整的,须报市招委会批准。

  15.问:在宁招初中生的职业学校有哪些招生类型和层次?

  答: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类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加快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南京市近年来陆续开办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的试点。即在中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再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学习3至4年,系统化培养高级技能人才。

  职业学校在宁招生的层次还有五年制高职班、技师班、高级技工班,以五年制的高职教育为主(技师班学制稍长),3年制的有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有减免学费和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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