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中考招生】南京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3)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0-07-06 15:48:14

低分排序依次投档。


(四)录取办法


南京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
招生学校按照录取工作的规定及程序录取。


2.
学科、科技特长生采取提前加试、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填报志愿前录取的方式。考生获得预录取资格、中考成绩达到规定控制线以上,则直接被招生学校录取。


3.
继续实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办法,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


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校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控制线上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4.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规定控制线以上,按相关规定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定为:体育特长生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5.
南京外国语学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规定进行加试,录取时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与外语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
其他普通高中外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招收师范生的学校和职业学校,如有加试(面试)要求的,根据招生简章规定进行加试(面试),录取时在加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布的计划招生。完成后如需调整,增加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0%。相应批次平行学校志愿投档完成后,在相应批次普通高中投档控制线上由学校自主录取,并不得收取择校费。


8.
在南京市第九中学、第三中学、玄武高级中学和南京大学附属中学4所双拥共建学校中单列双拥共建生招生计划,对军人子女在宁参加中考的,在相应批次平行学校志愿投档完成后,可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9.
职业学校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低分且该专业已满额无法录取到该专业的考生,学校可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或是否服从其他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10.
考生能够正常录取、但要求学校退档的,不予办理。


11.
投档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在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原则上在10分内降分投档。有特殊原因需予调整的,须报市招委会批准。


对确有培养前途、专业加试成绩优秀、但中考成绩未达规定控制线的体育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报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准予破格录取。


(五)照顾政策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示。


(六)同城待遇


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除特别说明外)。


三、管理工作


1.
市中招领导小组协调和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2.
继续加大南京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力度,统一制定招生办法,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统一进行招生录取。


3.
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须在校园网和校内显著位置公布《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承诺书》。


4.
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从严治考,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主要工作日程


3
12日至13日,中考报名。


3
15日至31日,体格检查。


4
9日至19日,体育考试。


4
27日至28日,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5
6日至10日,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5
18日,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5
20日,中考补报名。


6
15日至16日,文化考试。


6
20日至25日,网上评卷。


6
27日下午,公布中考成绩。


7
1日至2日,填报升学志愿。


7
6日至18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市招生委员会授权市招考院发布和解释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教育.局另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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